日本METI:新增便攜式電器的鋰電子電池和便攜式電池組為圓形PSE管控對象
新增對象的執(zhí)行緩沖期為一年。
自2019年2月1日起, 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上便攜式電器的鋰電池和便攜式電池組(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(mobile battery),必須在產(chǎn)品上打圓形PSE標(biāo)志,并且滿足別表九或者別表十二的J62133(H28)(JISC8712(2015) 或IEC62133(2012) 整合)的標(biāo)準(zhǔn)要求
官網(wǎng)公告
http://www.meti.go.jp/english/press/2018/0201_001.html
改正概要
http://www.meti.go.jp/policy/consumer/seian/denan/file/04_cn/scope/kaiseigaiyou180201.pdf
新舊對照表
http://www.meti.go.jp/policy/consumer/seian/denan/file/04_cn/scope/kaiseibun180201.pdf
“溫馨提示”
根據(jù)此次修訂的內(nèi)容,除鋰電池以外,裝有可更換的充電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器,便攜式電池 如移動電源power bank, 藍(lán)牙耳機,電子煙等也都屬于電安法圓形PSE管控對象。
請注意此次新增對象產(chǎn)品依然是針對鋰電池能源密度要求在400Wh/L以上,能源密度在400Wh/L以下的話和以前一樣仍然屬于管控對象外。